淄博商标注册解答什么情况下颜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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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商标注册解答什么情况下颜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

作者: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10-08 08:26:34

颜色是所有包装中最容易刺激销售的重要元素,因此为了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在注册商标的时候也需要选择能够突出商品特性的色调组合,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品牌的特征,让消费者更容易识别,从而产生对顾客的强大感召力。因此在注册商标的时候就需要颜色组合商标了,然而颜色组合商标并不是那么好注册的,在一些特殊的情形下颜色组合商标是不允许注册的,那么什么情况下颜色组合商标不予注册?下面跟随淄博商标注册来了解详情。

1.与他人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相同或者相类似的商标不能注册,因为容易导致混淆。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就是在注册商标之前做好商标查询工作,颜色组合商标查询不仅仅为了查询商标近似情况也是为了查看商标的显著性特征。因为对颜色组合商标而言,显著性特征尤为重要。

2.颜色组合商标与已经注册的中国驰名商标颜色组合相同或者相似不能注册。

3.申请注册的颜色组合商标不符合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不予注册。

4.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颜色组合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商标相同或类似。容易导致混淆的。也应当不予注册;

5.颜色组合商标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关于这个方面可以查看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小企业主可以选择使用商标来区分他们的产品,服务或品牌名称。公司通常在营销材料中使用商标或服务标记符号来告知其他人其独特性。要求小企业正式注册商标。在营销相关产品或服务时,注册为公司提供额外的法律保护以及商标的独占所有权和使用权。  

一、商标符号  商标符号通过在公司,品牌,产品或服务的名称后使用字母“TM”来指定。营销材料,例如印刷广告,户外标志和网页,可以显示商标标志。无论注册申请是否存在于专利商标局,政府都允许使用。只要市场上销售的产品或服务的来源是独一无二的,公司就可以使用商标符号。  

二、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符号表示公司已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备案的商标申请。只有在政府批准其申请时,公司才可以在其营销材料中使用注册的符号。申请待审时,公司不能使用注册的符号。政府经常拒绝批准对可能被解释为同义词的类似名称或产品提出商标声明的申请。  

三、徽标  公司还可以为其在营销和广告中使用的徽标注册商标。如果徽标是正式注册的,公司通常会将注册的符号用于徽标的设计中。这提醒其他公司和公众,未经授权在任何类型的广告中使用该设计是未经授权的,除非该公司持有该注册。公司可以使用与其受保护设计密切相关的徽标对其他公司采取法律行动。在大多数情况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的公司必须停止在其营销材料中使用它。

商标注册公司了解到我国《商标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保护商标申请期间的权益,但是利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该权益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

在回答商标注册期间的权益如何才能得以保护?这个问题之前,太原商标注册公司先给大家看一个案例: 某餐馆以粤菜为主。经过师傅们的努力,集体创造了一道名为“××”的菜,受到广大顾客的喜爱,成为了某餐馆的招牌菜。为了保护“××”独家占有权,经过咨询,某餐馆对菜名“××”申请注册,并拿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放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被告知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领取“商标注册证”。

正当等待商标局发放商标注册证的过程中,餐馆负责人发现某饭店照搬某餐馆“××”的做法、菜名、照片。于是,餐馆负责人找到某饭店的负责人王某,要求其立即停止做“××”,王某却认为某餐馆还未拿到该菜名的“商标注册证”,因此不在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内。难道由于餐馆负责人没有拿到商标注册证,就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菜名被某餐馆使用吗? 其实根据《商标法》第39条的规定,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是从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但是某餐馆申请的菜名为“××”的商标还未得到商标局的核准,表明某餐馆还未得到该商标专用权,因此,在某餐馆还在商标申请期间,某饭店照搬某餐馆的招牌菜“××”的做法、菜名、照片的行为未侵犯某餐馆的商标专用权,不能以某饭店的行为侵犯某餐馆的商标专用权而提起诉讼。

其次,太原商标注册公司认为在商标申请期间,某餐馆可以以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来维权。虽然不能利用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来维护某餐馆对“××”商标的权益,但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一)项的规定,我们认为如果某饭店利用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某餐馆对招牌菜“××”的做法、菜名、照片享有的商业秘密,某餐馆可以以其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而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要求赔偿侵权损失。   

商标注册公司了解到我国《商标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如何保护商标申请期间的权益,但是利用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该权益同样会受到法律保护。商标从申请之日起就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对已申请但还未核准发给商标注册证的申请人的权益的保护是有限的,其只保护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只要申请人的申请已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的,他人不得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对于在商标申请期间他人擅自使用该商标是否属于侵权则没有规定。

另外,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的计算是从注册商标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未核准之前,商标申请人还未获得商标专有权。此时,他人擅自使用该商标,则只能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赔偿侵权损失。 

1、商标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提出注册申请前,对其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有无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虽然不是注册商标的必经程序(遵循自愿查询原则),但此项工作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提交申请。商标查询确认后就可以提交申请了,这期间需要准备相关的注册资料,提交给商标局,申请材料除了商标注册申请书之外,还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受理申请。一般情况下,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商标局发出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收到通知书之后公司就可以开始小范围的使用商标了,注意使用时在商标上打上TM标志标明商标正在注册申请中。

4、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是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是决定商标是否予以注册的重要阶段。

5、注册公告。商标的实质审查结束后,审查通过的商标,就会进入三个月的公告阶段,公告期内若无人提出异议申请,则会发布核准注册公告。

6、核准注册并发放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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