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高青县公司申请专利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我国商标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需要做商标续展。如果不续展,商标就作废了。当然,你也可以重新注册。不过,续展和注册可是有很大区别的!了解一下。
1、花费时间不同商标续展就是延长已注册商标的使用期限,它的申请程序比较简单,只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条件,不需要经历实质审查阶段,所以大概6个月就能拿到续展证明证书。重新注册商标,同一商标同一类别,还有额外一年的保护期,总共算下来,你至少得花费2年的时间才能拿回之前的商标。这是商标续展耗费时间的4倍!!!所以,如果你急需使用商标,商标续展更适合你。
2、花费成本不同商标续展综合成本低:商标续展所需费用比淄博商标注册的费用多。但商标是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且好的商标是不断增值的,商标的年限越高,它的商业价值也就越高。对于企业商标的商业价值来说,1000元的续展成本真的不算贵。重新注册成本高重新注册商标,在办理期间如果有他人借机抢注导致商标被驳回的话,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去准备驳回复审、异议答辩,这样费用就远远高于办理续展业务了。并且企业后期还需投入大量的宣传费用才可以使其达到之前的商标知名度。这样算起来,商标续展自然是更为划算的。
3、风险不同险商标续展只需要审查主体资格的要件,所以通过率很高。重新注册商标还需要另外再进行实质检查,并且在这个过程当中还可能有被驳回的风险。所以综合二者风险来看的话,仍然是商标续展比较划算。总结总的来说,不论是从时间、成本,还是风险上来说,商标续展才是正确的选择。其具有耗时短、综合成本低、风险小的优点。
因此,大家一定要弄清自己商标的有效期和到期时间,在期满前1年内做续展。当然,如果你一时疏忽没来得及续展也别怕,商标到期后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也可以做续展,不过加价250元。假如你在商标到期半年后,还没有去做商标续展的话,那就只能重新注册了。
一、实用新型专利的颁发条件
1.依照专利法的规则,颁发专利权的创造和实用新型有必要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即一般所说的专利“三性”要件。这是各国专利法遍及选用的原则,也是世界交易组织《与交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所承认的原则。
二、外观专利权的颁发条件
1.外观设计应当具有新颖性。
2.外观设计应当具有创造性。
3.不得与别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三、创造专利的颁发条件
㈠、依照本法第二十二条对于创造和实用新型新颖性的规则,请求专利的创造如在请求日前现已揭露,便失掉新颖性,不能取得专利权,这是一条根本的原则。但这一根本原则并非肯定,也有破例。许多国家专利法都规则,在请求日前的必定期限内,创造创造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的揭露,能够不损失新颖性,即所谓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本条即是中国专利法对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的规则。
㈡、不损失新颖性的揭露的时刻边界,本条规则为在请求日曾经六个月内。这一期限又被称作宽限期,即在请求日曾经六个月内,发作本法规则的情形,该请求不损失新颖性。假如超越这个期限再提出专利请求,就不再具有新颖性,不该颁发其专利权。
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认为由加多宝方面2012年以“王老吉有限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具有误导性描述内容,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怕上火喝加多宝”商标是王老吉公司于2012年6月13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商品为第5类“医用营养饮料;婴儿奶粉;婴儿食品;医用营养食物;医用营养品;医用糖果”等商品上,广药集团于2013年12月5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局经审理做“商标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
商标法中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不得注册为商标。诉争商标“怕上火喝加多宝”可以拆分为“怕上火喝”和“加多宝”两部分,易被消费者理解为具有“害怕上火,喝”的含义,从而误认为该商标指定使用在“医用营养饮料”等商品上具有一定抑制“上火”的功能。因此,法院判决“怕上火喝加多宝”不能注册是正确的。
商标对其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作了超过其固有程度或与事实不符的表示,是不为商标法所允许的。提醒,不规范使用商标,轻者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导致商标专用权的丧失;重者上述行为一旦构成侵权,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在商标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淄博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注册商标。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或者其组合,以及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商标注册人转让注册商标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应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连续三年不使用,该商标将可能被依法撤销。
商标,从字面意义上来说就是商品的标志,即我们口中所说的商品的牌子。商品的标志一般都是独树一帜的。代理淄博商标注册需要确定一点的是:因为我们的名字具有一定的识别功能,因此名字也可以作为正常的商标来使用。
众所周知,像是明星、科学家、远动员等公众人物因为其取得的成绩、事业、或者是成功而使自己的名字在社会大众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因此使得本身的名字携带和蕴含了潜在的商业价值。从而,众多商家、投资者往往会邀请公众人物代言其产品,或者是经过公众人物的同意借用其公众人物的名字对社会群体大力宣传,吸引社会大众对自家商品的消费。但也有其他商家或者公司在不经过公众人物许可的情况下将其名字作为公司或产品商标,这样的行为已经达到了侵害他人权利的程度。
因此,对于无意识侵权的公司或商家应该先咨询一下代理商标注册,避免这种侵害公众人物权利的事情。虽然有介绍关于代理商标注册的有关信息,尤其是在对于公众人物姓名方面的。但是,未经公众人物许可将他们的名字注册为商标的情况仍然经常发生。这种现状直接导致了公众人物的姓名权和姓名商标权之间的冲突不断。在有些情况下,因为注册时间的先后还会导致更大的矛盾。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种矛盾,这将直接侵犯公众人物的合法权利。
上一篇:周村区个人商标申请的相关规范
最新文章
- 高青公司商标转让的战略价值与市场优势[ 2024-12-05 ]
- 高青公司商标转让的诸多益处[ 2024-12-05 ]
- 博山区公司注册专利的合规性要求与监管措施[ 2024-12-05 ]
- 博山区公司注册专利的规范与流程指南[ 2024-12-05 ]
- 博山区个人商标变更需警惕的风险与应对策略[ 2024-12-05 ]
- 博山区个人商标变更中不可忽视的关键问题[ 2024-12-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