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公司商标变更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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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公司商标变更有哪些类型?

作者: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19 08:43:59

1、未经淄博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1、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若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变更,应当及时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变更申请。

2、淄博商标注册人超过《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志的,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

3、注册商标应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上核准注册的商标图样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使用。

4、不得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体、图形或者其组合方式;若有改变依法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5、商标注册人可以通将商标转让给他人。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当签订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审核并发予《商标转让证明》后商标权归受让人所有。

6、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若需继续使用的,应当提前一年向商标局办理续展申请。

7、商标注册人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如果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权利提出撤销。

8、注册商标可以进行价值评估,可以质押。质押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9、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10、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每十年续展一次则可永远存在。注册人应当规范使用,持续使用,方可发挥其最大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淄博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所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一)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二)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经常有客户这样咨询:企业的商号和商标必须一致吗?企业是不是应该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辰联认为,把商号和商标一致起来确实是不错的选择,但是一家企业商号只有一个,但商标却可能有很多,不可能都一致。而且由于某些原因,有一些企业从开始就选择了商号和主打品牌不一样,注册商标当然与商号也不一样。所以,强求变更为一致倒也不是非做不可。

尽管企业与商标一致或者不一致都不影响企业运营得很好。可是在以注册取得商标权的法律制度下,为了对付某些特别“懂法”的人抢注他人商号为商标,我还是建议把商号也注册为商标,即使是不使用。虽然我一点儿也不赞成注册不打算使用的商标,但是为了少一些打官司的麻烦,也只好提出一个自相矛盾的下策了。

老字号是个特殊的东西,大概相当于现在的驰名商标,因为以前并没有商标概念,字号实际包含了商标最基本的区别功能。当我国推行商标制度后,在原来字号的基础上多出了另一个权利——商标权,而且商标的价值与作用显然要比字号大。当老字号被国有化后,保留的只是商号,商标法颁布后,商标权成为一个无主的权利,现实的情况基本是谁先申请就归谁。

于是商标和商号就被分离在不同人手中,但是商标与商号是天生的一对兄弟,合则亲如一体,分则成为仇敌。老字号被国有企业一直延续使用,使老字号历经几代人仍然没有被消费者遗忘,才使得该老字号被注册成商标具有很大的价值,这个价值实际是使用字号的企业带来的,当然不能因为抢先注册了商标,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工作成果独享。所以解决老字号商标与商号的纠纷显然不能以普通的商标侵权案件标准来判断是否构成侵权,来判决赔偿的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践中,认定注册商标侵犯他人在先的商号权时要求较高,不仅在先商号要有较高知名度,该商号下经营范围与诉争商标指定使用商品属于同一行业,而且还要求商标标识与商号高度近似,一般讲这一近似度往往要高于商标标识近似的要求。所以保护在先商号权要难于在先商标权。

即用你的商标当作商号进行登记,再用你的商号当作商标进行注册。特别是商标局在初步审查时,会主动引证在先商标驳回在后申请商标,商标权人不用参与甚至都不知晓,其权利就获得了保护。所以,就目前的淄博商标注册环境而言,即使不使用商号作为品牌,也把它注册为商标对企业更有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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