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商标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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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商标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作者: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4-02 08:00:10

商标是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是企业的产品区别于他人产品的一种标识,企业自己是享有专属权的,也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那么,商标转让流程是怎样规定的?

商标转让是指淄博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一、商标转让流程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商标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二、商标转让所需时间1、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2、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三、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四、商标转让法律规定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等于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该商标申请人尚未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经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如认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只有在公告期内无人提出提议或者提议裁定不成立,由商标局刊登注册公告,该商标才予以核准注册。

那么初审公告与淄博商标注册公告相同吗?这两种公告的时间不同,所代表的商标权利状态也不同。商标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商标注册公告: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让小编为大家介绍:1、客户提交商标资料:申请人告知注册专员希望注册的商标名称与所属行业;

2、注册前查询:注册专员为商标名称进行免费查询(中英文);

3、整理淄博商标注册资料:申请人提供商标注册所需资料(可传真或扫描)至我公司;

4、提交商标局:我中心报件专员将商标注册申请资料报国家商标局;

5、拿到商标注册证:约20-30个工作日,国家商标局发受理通知书。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12个月)→商标公告(3个月)→颁发商标证书。商标注册流程细细品读,如果想要进行商标注册,可以全权委托我们。

因为某些申请人不清楚有关法令,运用了法令不允许或制止注册的象征,或以不正当违法行动注册的商标,商标局能够依职权对其进行商标吊销。

1.违反了《商标法》第10条,申请人运用了法令制止运用并制止注册的象征作为淄博商标注册的规则。

2.申请人用诈骗手法或其他违法不正当的手法取得商标注册。

3.商标所有人其产品伪劣不胜,以次充好,诈骗消费者的行动,由各级工商管理部门惩办,或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

4.违反《商标法》第11条、12条,申请人运用了法令制止注册但不制止运用的象征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则。

5.商标所有人施行并违反了商标局下列规则行动:A、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B、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C、接连3年未运用该商标;D、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注册名义、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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