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个人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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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山区个人商标注册有哪些方式

作者: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11-25 08:47:51

一、申请提交的材料不同:

1.专利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2.商标需要提供的材料:个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商标图样。

3.著作权需要提供的材料:(1)申请表。内容包括:作品名称、作品类别、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作者情况、其他著作权人情况。(2)申请者身份证明(个人申请者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创作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作品样本(文学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摄影作品提供10厘米X12厘米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4)作品创意说明。(5)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合作作品附合作作者委托书、委托作品附委托合同或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

二、淄博商标注册著作权和专利区别有哪些?

1.著作权和专利权不同:(1)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2)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对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2.著作权与商标权不同:(1)取得权利的条件不同。著作权是依法自动产生,而不需要经历任何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标权在我国实行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只有经过最先申请注册并且获得主管机关的审批核准后,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2)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文学、艺术和科学著述创作的客观表达形式;商标权的客体是区别同一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生产者或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申请注册的商标依法必须具有显著的特征。

3.权利的保护期限不同:(1)著作权的客体作品,专利权的客体技术方案,一旦超过法定有效期限,进入公有领域,人们即可不经过权利的许可,不支付任何报酬而使用它们;(2)我国《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有效期为10年,但有连续续展的规定,这实际上是我国对商标权提供了无限期的保护。

相对于商标权,著作权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作品直接或间接而来,并未经其许可,著作权人就可以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该商标;同时,如果商标权人的注册合法,商标权人就可以在商标主管机关未撤销其注册商标之前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样,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就不可避免。

《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如果通过侵犯他人合法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取得淄博商标注册,商标主管机关应撤销该注册商标,但《著作权法》却没有相应的规定。从立法上和实践中妥善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是非常必要的。目前,也不乏著作权和商标权冲突的事例。一般来说,在保护在先著作权的同时,应当注意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处理方式,可以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并上升到立法予以规范。

相关法规依据《商标法》:

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第四十一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著作权法》:

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根据尼日尔公约还将在全球178个国家受到保护。

登记版权的好处:

版权登记费用低,保护期限长,个人版权登记保护期限在死亡后50年,企业版权登记保护期限在发表之后五十年内。

商标毕竟有使用商品范围的限制,别人在不同的商品上用你的图形,不构成侵犯你的商标权,如果图形有著作权,即使在不同的商品上,也能受到保护。版权登记相当于商标小全类,限制别人用此图案注册商标,为日后企业壮大,品牌建设做准备。

版权登记保护范围也极广,根据尼日尔公约将在全球178个国家受到保护。

目前,企业申请淄博商标注册前,特别是注册商标的企业,有很多问题需要回答。其中,申请者最关心的是商标注册的成功率。一些申请者甚至要求或期望该机构保证100%的成功。事实上,这是什么?商标注册永远不会有100%的成功率。任何人(包括商标局局长)都不能保证注册是可以批准的,这是由商标注册的客观事实所决定的。

一、商标查询盲区:商标申请前,应查询商标是否有相同或相似之处。避免相同或相似的情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较高的商标成功率。但查询系统中的数据总是慢于实际的申请,基本上可以找到已经发出受理函的申请信息,但是最近没有发出受理函的商标(即申请信息没有录入商标数据库,或者可以理解,商标局已经收到但还没有理清积压的受理)是任何人都找不到的。此盲期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查询盲期约为6个月。如果你在盲人时期申请同一个商标,你找不到,所以这是个风险。

二、商标相似性判断:在商标查询过程中,查询结果应与申请人的商标近似。在比较过程中,申请人有一个标准和观点,代理公司的商标检索人有一个标准和观点,商标局的审查员也有一套标准和观点。由于他们的知识和经验、各自的兴趣和观点不同,这三种观点在许多情况下并不相同。

三、商标公告及异议:即使申请人的商标已经通过审查员的审查并予以公布,仍不确定。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在此期间,国内任何人都可以提出异议(如指出类似商标、侵犯个人权益、匆忙注册商标等)。等),商标局在收到异议后将作出答复,然后根据综合材料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甚至进行复审。所以这是第三个不确定因素。虽然商标不能100%,但仍有一些方法可以提高成功率。商标检索的盲区是不可改变的,但剩下的两个方面是可以改进的。最简单的解决办法是:

1、请有一个有经验的代理公司与搜索者,严格查询时,尽量避免类似商标时,申请商标名称;

2、申请人应当诚实、理性,不急于注册他人商标,不玩商标装潢,不抄袭商标等。做好商标驳回和复审工作,做好商标答辩工作,提高成功率。

1、是没有年费。

2、商标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淄博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商标正常使用中,是10年缴费一次。

目前商标正常续展的官方费用为2000元一件。超出有效期6个月的宽展期内,官方费用为2500元一件。委托代理公司申请的话,会收取一部分代理费,市场上大约为几百元一件,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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