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山区企业商标续展的形式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博山区企业商标续展的形式

博山区企业商标续展的形式

作者: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5 08:11:08

专利申请浅析专利权的终止原因有哪些?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终止根据其终止的原因可分为: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20年,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足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因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而终止: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随时可以通过提交放弃专利权声明来主动要求放弃专利权,审查员针对放弃专利权声明发出的手续合格通知书的发文日为生效日,放弃的专利权自该日起终止。

产品装修,是产品包装上的装修,其首要功用是美化产品,招引消费者,商标与产品装修的首要差异在于,首要,二者的首要功用不一样,商标首要功用在于差异产品的制造者或经营者,而产品装修烘托美化产品,以导致消费者的采购欲望;其次,商标应具有显著性的特点,构图应简单明显,夺目。产品装修通常由较杂乱的图案颜色构成的。再次,商标图样一经注册就不得改动,并且受商标法维护,产品装修能够随意改动。最终,商标的内容不能体现和阐明产品的内容性质、特点等,但作为产品装修却能够体现产品的内容、性质、特点等。

淄博商标注册是当前知识产权实施的热点工程,也是保护企业的一种方式。有利于提高企业知名度。优秀商标是企业的可移动式商标,所以你经常面对一个,谁的名字是我的注册商标比较好,个人还是公司?我想用我自己的名字登记。那么我们都知道商标注册申请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两家公司在注册商标时提交的材料略有不同,但流程相同。很多人分不清个人姓名注册和公司名称注册的区别,他们的注册成功率也不一样?还是使用上有区别?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看,个人商标与企业商标并无区别,其功能在法律意义上是相同的。但也有其他的区别。专利代理人个人不推荐企业自行申请。通过率和检索过程比较麻烦。更重要的是,没有经验,不知道如何写作,更容易通过。

1、人名商标比公司名商标更稳定。公司或者公司法人的名称、地址变更时,应当相应变更商标;个人身份证一般不变,不需要变更商标,相对稳定。

2、这两个商标的所有权不同。商标在公司名下的所有权属于公司。企业法人或者企业股东对注册商标没有专有权。如果公司撤销,商标将无效。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以个人名义使用的商标只属于个人。企业的设立或者注销对商标没有影响。

3、让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讨论个人名字注册和公司名字注册的区别。

h先生是一家食品公司的专业经理。该公司推出了一种功能性食品,并在上面使用了T型标记。公司在这种食品上投入了巨额的广告费用,使这种食品迅速家喻户晓,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一段时间后,职业经理人h先生因为与公司大股东不和而离开了公司。该公司发现,该公司畅销商品的商标t是以H先生的名义注册的。h先生解释说,这个品牌是他创造和培育的。商标是他的知识产权。如果a公司想继续使用它,它必须支付巨额的商标使用费。公司怒不可遏地将h先生告上法庭,但h先生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证明t商标是在a公司成立前申请的。a公司别无选择,只能向h先生支付费用,以公司的名义购买t商标。

从一个真实的故事。如果商标注册申请是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那么在注册成功后,个人就是注册商标的专利权人,可以自由支配商标。上述a公司败诉的原因是,他认为t商标是公司使用的,所以属于a公司,但他忘记了自己不是t商标的专利权人,h先生是一个花了很多钱买t商标的人。企业所有人必须重视企业的品牌,特别是商标的所有权。商标权不像股权和公司财产那样敏感,但其潜在的经济效益是巨大的。如果a公司的所有者能够及时发现商标问题并加以纠正,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建议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立足实际,不要盲目追求个人或企业商标。

对企业而言,生产经营发展是追求,无论是经济实力、品牌实力还是其它等综合实力,都是企业发展的结果。在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背景下,想要获得发展的机会,首先要有属于自己的品牌,而商标是打造品牌的利器。企业想要获得商标,首先要申请淄博商标注册,成功注册商标后还要注重商标的经营使用过程,以免商标被他人侵权,尤其要注意商标抢注行为。

什么是商标抢注?

商标抢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

商标为什么会遭抢注?

1、所抢注商标价值高抢注人若属于主观恶意抢注的,抢注后进行商标倒卖,索取巨额商标转让费,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诈取赔偿额,赚取丰厚的利润。

2、商标注册制度漏洞我国商标注册制度遵循“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将注册而不是使用作为取得商标权的途径。不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实际使用或有真实的使用意图,这就在客观上为商标抢注提供了可能。

3、被抢注后商标维权难度大商标在先使用人通过向行政和司法部门提出异议、争议和维权诉讼,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不确定因素多。因此企业也只得放弃未注册商标再重新设计注册新商标。

4、商标保护意识不强企业习惯性地在现有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注册,忽视了企业未来可能发展的相关领域,留下了商标遭抢注的潜在风险。

如何应对商标抢注行为?

1、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提出商标撤销争议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撤销被抢注的商标。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版权所有: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