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读淄博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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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解读淄博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难吗?

作者:淄博同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5 08:42:05

随着企业之间的竞争加剧,人们越来越重视商标的作用,现在注册商标的难度越来越大。由于各种原因,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变得频繁,这时就需要进行商标驳回复审,有些人在选择商标复审和重新注册商标之间犹豫不决,因为他们觉得商标驳回复审流程比较复杂,而且成功的几率并不大。但有些人并不这么认为,今天小编为您详细解读淄博商标注册驳回复审难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为什么商标会被驳回?商标被驳回基本由于以下的原因:

1.商标资源越来越少由于近似商标的问题,含义或排列组合相近的文字商标要被排除,即便加上图形、数字或字母,能用的资源也很有限。(中国近年来的商标申请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

2.违反强制规定申请注册商标驳回的原因最基本的就是违反了商标法的禁注和禁用条款。

3.盲查期导致的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局不可能将当天所有的申请注册商标录入系统,能查到的数据一般都是3个月以前的,因此存在一定的盲查期。此种情况下,后申请的商标会被驳回。

4.商标查询不利导致近似商标被驳回由于商标申请人没有办法详尽查询近似商标的所有内容,不免有遗漏的现象发生,不能被排除的近似商标在申请时会被商标局驳回。既然商标被驳回了,为何还要做驳回复审?做驳回复审,其理由在于我们将有机会把商标成功的注册下来!

(1)做驳回复审,就多了一次交流的机会。商标都由人来审查的,每个人的思维,对于同一件商标,有些人就认定近似,有些人认为不是近似。对商标局驳回理由不服的,可以向商评委全面阐述自己的理由及观点。

(2)商标申请时,审查员是商标局的人,而做驳回复审,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的,后者更多的考虑商标实际使用情况!

(3)若你的商标已经投入生产使用,不将商标申请下来,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损失,而驳回复审就是唯一的途径。

(4)驳回复审可大大缩短取证时间。有些商标复审很容易成功,自复审裁定下达之后,很有可能在一年内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而重新申请,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商标驳回复审,将有不小的几率获取成功,所以建议大家做驳回复审,争取机会;但若失败了,法院撤销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的可能性很低,则不建议就被驳回复审的裁定再向法院起诉,当然也有一定的几率成功。如果法院也维持原判的话就证明这个商标彻底注册失败了,商家想要获得商标,只能选择商标转让,或者重新申请注册其它商标。总结商标一旦被商标局驳回并非无解,这并不意味着商标就此被判了死刑,只要理性分析商标被驳回的原因,并采取针对性的抢救对策与措施,是可以让商标起死回生的!

在中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令维护的条件,是断定商标专用权的法令依据。

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遭到法令的维护。

商标是一种无形产业,众所周知,世界规模的经济竞赛、市场竞赛、牌子竞赛,实质即是质量的竞赛。咱们能够这样说:“品牌即是质量证书,品牌即是市场的通行证。”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哪些危害性呢?今天小编在这里为大家全程解读。

1、容易遭到他人抢注未注册商标一旦他人将该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再使用该商标,将自己苦苦经营的商标、公司信誉让与他人。这方面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别人。

2、容易造成侵权行为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从而发生侵权行为。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在新申请商标注册时,如果未经事先查询,申请的驳回率几乎达到70%。换句话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70%侵权的可能性。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的许可,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即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就要由侵权人承担侵权的法律后果。

3、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由于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其使用人也不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因此也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在激烈的商战中,企业不仅需要通过自身过硬的产品和良好的服务在市场上站稳脚跟,还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企业的知识权。商标代理需要准确把握商品和服务的分类,透彻掌握商标审查准则。而企业由于缺少对于商标知识全面了解的人才,很难靠自身力量完成以上任务。而使用未注册商标,不仅会让自己的企业遭受经济、名誉的损害,同时可能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可能性。会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为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为了企业未来的发展,使用商标的应当合法注册,在保障(起保障作用的事物)自己和权益的同时,也使别人的权益得到尊重。

4、商标专用权不能得到保护如果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未经注册,那么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商标代理是民事委托代理的一种,即商标代理人在其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商标事务的法律行为,是社会法律中介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你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而不受法律制裁。这样一来,这个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和信誉就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因为其他企业为了高利润而采用而可以生产质量低劣的产品在贴上和你一样的商标。此前,这种情况比比皆是。若原来的企业请求商标主管机关制止其他企业使用其商标,但因该商标不是注册商标,原来的企业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主管机关对原来的企业的请求不能受理。在我国,商标注册是商标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法律依据。商标使用人一旦获准商标注册,就标志着它获得了该商标的专用权,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很多人认为,商标注册的成功就是目的。其实,商标注册的成功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因为对大多数客户来说,商标注册的目的是为了使用。正确使用是商标保护的前提。古汉语有句话:“名不正,言不正;言不正,事不成。”。对现代企业来说,“名”是企业的品牌,商标是品牌的集中体现。针对因错误使用商标而导致的商标撤销事件,总结了正确使用商标的要点。

商标标识应当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只能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不得自行改变。有时,为了美观或者其他原因,注册人会对商标的文字字体进行细微的修改,这在实践中仍然是允许的;商标中的图形也是如此,比如在注册商标上加一个方框、圆圈或者一条线,这是允许的。但是,如果文字或图形发生重大变化,形成不同的外观形象,则属于自行变更注册商标,认为使用不当。

商标注册人变更名称、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或者转让注册商标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除企业更名、搬迁、商标交易等常见案件外,企业的分立、合并、持股、重组等事件可能导致市商标注册人姓名、地址等商标注册事项发生变更。允许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报商标局备案。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务,必须使用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需要用于其他不同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另行申请注册。实际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超出批准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或者跨类别使用的,不得添加注册标志,否则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对已提出申请但未经核准注册或者因某种原因难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在未注册商标上标注“商标”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方法。虽然商标在我国法律中尚未得到承认,但它仍然表达了企业宣传和展示商标的努力。

如有争议,可以先主张《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权利或商标使用权。但是,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或者商标注册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超出《商标注册证》核准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的,将该注册商标标明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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